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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》新國標將于2010.9.1日實施
《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》強制標準已獲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復,將于2010.9.1起實施。新標準對保鮮膜的制作材料、產品標識等都有明確的要求。 新國標要求保鮮膜應標明凈卷重公稱值和“食品用”字樣,對PVC保鮮膜等應標有“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”、“不得微波爐加熱”、“不得高溫使用”等使用警示語。而那些可以用微波爐加熱的保鮮膜則應標識“可微波爐使用”的字樣,并要詳細寫明加熱的方式和最高耐溫溫度等。 附: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延期實施國家標準《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》的復函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: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發布部門: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:2009年11月27日 實施日期:2010年09月01日 (中央法規) 撰稿:胡 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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